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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经贸委关于对平板玻璃建设项目进行清理的紧急通知

作者:法律资料网 时间:2024-06-28 10:29:10  浏览:9065   来源:法律资料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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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经贸委关于对平板玻璃建设项目进行清理的紧急通知

国家经贸委


国家经贸委关于对平板玻璃建设项目进行清理的紧急通知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(经委):
  1998年以来,建材工业以玻璃行业为突破口,采取限产和价格自律、淘汰落
后“小玻璃”、制止重复建设等一系列措施,使玻璃生产总量得到有效控制,企
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。最近,一些地区和企业不顾国家和行业整体利益,严重违
反国家产业政策及项目审批权限,自行审批或擅自开工建设平板玻璃生产线,玻
璃行业重复建设又有所抬头并呈蔓延之势。经研究,决定自即日起对平板玻璃建
设项目进行清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一律停止各类平板玻璃项目的审批。凡未经国家
经贸委批准列入国家计划的项目,正在筹建的停止筹建;已经开工的立即停工;
已经建成的生产线不得点火;已经建成并投产的生产线也要在清理的基础上提出
处理意见。
  二、各地要立即对所有平板玻璃建设项目集中进行一次清理,清理范围为19
99年以来已建成投产、在建和筹建的浮法和格法平板玻璃生产线。清理内容包括
项目名称、设计能力、资金来源和有无审批手续等。
  三、今后平板玻璃建设项目不分规模大小、资金来源,一律按项目性质分别
报国家计委、国家经贸委审批,重大项目报国务院审批。任何地区均不得审批平
板玻璃建设项目,所有银行均不得为其提供贷款。
  四、对本通知下发后继续违规审批、筹建、开工建设和擅自投产的企业,除
通报批评并追究审批单位、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外,国家将暂停对这些地区
其他项目的支持。
  请各地经贸委高度重视,按照本通知要求逐项进行清理。明确一名负责人,
检查督促,务必于4月底前将清理情况和处理意见报送我委。我委将根据清理结
果提出处理意见。
  联系人:经济运行局建材处 高秀英
  电 话:010-63193419
  附 件: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清理情况表
 
二○○一年四月二十日
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清理情况表


1
项目名称  

2
通讯地址
联系电话  

3
项目性质
(国有独资、中外合资、
外商独资、私营、其它)  

4
项目设计单位  

5
规 模
(日熔化量)  
能 力
(万重箱/年)  

6
总投资
(万元)  
其中:
银行贷款  

7
审批部门及文号
(国家审批、地方审批或
企业自行建设)  

8
建设状况
(筹建、在建、建成投产、
建成投产并验收)  

9
开工日期、建完工日期、
投产日期(或计划投产日期)  

企业意见(盖章):(可另附)
 
 
 
法定代表人:
年 月 日 省级经贸委意见(盖章)
 
 
 
负责人:
年 月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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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核准登记媒介购买企业的通知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
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核准登记媒介购买企业的通知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

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:
近来,一些广告经营单位申请设立媒介购买企业,有的地区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审批设立媒介购买企业的情况下,为其办理了核准登记手续,允许其经营媒介时间、版面的批发、零售业务。媒介购买公司的设立审批,涉及到国家对广告业管理的重大政策性问题。为此,特通知如下

各地一律不得受理媒介购买企业设立登记申请;已经办理了核准登记手续的,应在进行本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时,重新核定经营范围,将核准的媒介时间、版面批发和零售经营项目予以核销。



1998年9月28日

关于申报和审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

国家环境保护总局


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

环发[1999]67号




关于申报和审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土资源部、建设部、水利部、农业部、国家林业局、国家海洋局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已经正式成立,并审议通过了修订的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制度》和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》。现就1998年1999年度申报及评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鉴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换届,1998年申报建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1999年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评审同时进行,评审会议于1999年第四季度召开。

二、1999年度拟申请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请于1999年5月31日之前将有关文件材料报送国务院,并同时抄送我局。

三、申请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,需经管辖该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批准后,与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国务院审批。


附件:
1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制度;http://www.zhb.gov.cn/download/1055367285268.doc
2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
http://www.zhb.gov.cn/download/1055367263530.doc

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